期刊文献+

利欲熏心——台州市协作办主任罗林地受贿、玩忽职守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98年9月15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台州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罗林地(正处级)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罗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罗林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994年7、8月间。
作者 思言
出处 《中国监察》 1999年第9期19-20,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