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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经营者亟需强化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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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超市,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经营形态,跻身我国商业零售行业的历史并不算长。但其独具的所有商品开架陈列、购物轻松自如的优点,很快就赢得了消费者的亲睐。在短短的几年里,超市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仅据上海一地的统计,全市已有大型连锁超市公司28家,遍布全市的超市网点达800多个,这还不包括那些连锁的特大型超市(如麦德龙、家乐福、八佰伴、南方商城等)以及大型百货商店中的附设超市。1996年,各连锁超市的销售总额达到78亿元。另据悉,沪上闻名的华联和联华两家超市公司,2000年的拓展目标为超市网点达到或超过500家,销售额达到或超过50亿。
作者 罗培新
出处 《上海企业》 1999年第4期42-45,共4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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