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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连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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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加盟连锁,又称合同连锁,特许连锁,其含义是指某一主导连锁公司以合同形式与加盟的中小企业签订协议,连锁公司向加盟企业提供经营垄断权和经营技术(商标、名称、专利权、知识产权等)而加盟企业在享受上述权利同时,交纳规定的营业权使用费,承担规定的义务。
出处 《上海企业》 1999年第8期26-28,共3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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