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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的查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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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基层违法违纪经济案件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单位负责人超越规定,以编造的理由用假票据、白纸条让下属签字证明、自己直接批报后交会计入账,实施贪污、侵占.二是单位负责人与财会人员相勾结,合伙贪污、侵占后共同分赃,特别是当财会人员掌握了负责人的作案把柄之后,其合伙作案便不肯罢手,直至案发.三是财会人员在失去监督或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单独作案.他们有的利用审批人记忆上的模糊或误差,用不该报销的蒙混报批后实施贪污、侵占,有的则干脆玩弄会计业务手法:跨年度制记账凭证。
作者 印盛龙
出处 《中国监察》 1999年第3期35-36,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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