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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负责人说:给发明人股权或认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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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科院副院长严义埙近日说,应该采取给予发明人股权或认股权的办法以激励高新技术创新人才。他说,科学技术是属于不同范畴的两种基础性研究,用对激励科学范畴的基础性研究工作的办法——论文数目水平、职称——来激励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是不合适的。 他强调。
出处 《深圳特区科技》 1999年第4期49-49,共1页 Shenzhen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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