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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拒绝哪些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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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受罚当事人可依法直接说"不"。1.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当事人当场可以拒绝。2.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严管。
作者 佚名
出处 《廉政瞭望》 1999年第9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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