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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原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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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所有制界线的打破,合作、联营、股份制企业的出现,赋予了公有制新的内涵和生机,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变化中,法律体系主体也随之变化,使司法工作中界定公司、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具有了一定的难度。本文拟就这方面谈些粗浅看法,以求共识。一、公司、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原则据笔者对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刑法》、《刑诉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可以采取以下两个原则确定公司。
作者 杨凤佐 董强
出处 《廉政瞭望》 1999年第11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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