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总书记指出,要“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经营者收入,要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难度和风险合理确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是对十五大政治报告基本精神的再次重申,同时也是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基本精神。 应当承认,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尚未形成合理有效的、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经营者以其劳动的复杂性、特殊性和其在企业经营中的实际支配地位,决定了他们在企业中的特殊价值。
出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1999年第2期30-30,共1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