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保护的客体应不断扩大,以适应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专利审查程序应简化,以有利于技术创新;成立专利法院,提高专利侵权赔偿金额,使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增加对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奖酬,对专利技术的实施应有鼓励其产业化的规定;制定一部统一完整的《知识产权法》。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9年第4期5-8,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