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合同的履行部分增加了不安抗辩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双务合同有关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是不一致的,经常由约定一方先履行其给付,故不安抗辩权的设立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可以增进合同双方当事...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9年第4期14-14,共1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