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哲学及其方法论的运用,对法学学科建设的意义在于:法哲学提供洞见,给出法学实践理想目标的设定,为法学提供根本预设。法哲学与法理学的差别,一是法哲学更注重于批判,法理学更注重于建设;法哲学自觉重视对自身的反省,法理学注重体系的构建;法哲学注重对法理念的追问。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9年第2期33-36,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