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持人: 我市一职工,1959年参加工作,1974年因工受伤,评为三等甲级残废。1992年50岁时批准退休。现在本人提出:工资要与和他同时参加工作的相等;要按劳动部1996年266号文的规定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我们一再解释,本人仍然不通。你有什么办法? 石河子152团 李光志李光志同志: 我相信你们一定是对他反复讲政策了,在这样情况下,如果本人仍不通,只能由他慢慢思考,过一段时间会想通的。 我有什么办法?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1999年第9期26-27,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