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来自行政主体现实和潜在的压力,以及行政审判中时有发生的违法现象,使人们对行政违法普遍存在不敢告,不愿告的心理,客观上阻碍了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本文从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实施的监督作为切入点,提出这些监督应包括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的行政公诉,支持行政相对人起诉和行使行政抗诉权以及参与行政诉讼审理过程等方式,以保障行政诉讼法的正确实施。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2期35-36,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