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控制吸烟危害,维护和改善市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环境,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全国爱卫会等六部、委、局颁布了《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为贯彻执行两个规定,青岛市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于1996、1997年组织了8次全市性的禁止吸烟执法检查活动,现就检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对我市禁止吸烟的现状进行探讨如下: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9年第6期25-25,共1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