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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为人先的”清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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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敢为人先,坚持体制创新清江公司坚持改革、不断创新,摸索出适合清江开发的"清江体制"。"清江体制"的主要内容是:业主负责、建管结合、主体明确、产权明晰、流域开发、滚动发展。这一体制在国内同行业创造了多项第一:它是全国第一个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投资、以地方为主组织建设的大型水电工程;第一家被国务院列为流域综合开发试点单位;第一家把投资主体与经营主体分开、又以企业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融合的新体制。清江体制的基本框架是,首先由出资双方(国家和湖北省政府)明确各自出资的代表。国家出资部分确定由华中电力集团公司作代表;省里成立"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作为湖北在清江的控股公司,负责国有资本的营运和清江开发的筹资、融资。其次,由出资双方共同组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清江各梯级电站的建设和经营管理。这个体制的特点是:由一个企业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实现了政企分开,形成了国有资产保值的良性循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对分离又互相融合,形成了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相互依存、相互约束、共同发展的辩证关系;通过"筹资——投资——建设——经营——收益——再投资"的资金循环和资本运营体系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良性运作机制。经过几年的运作,清江公司已经具备了通过市场进行筹资融资的能力。
作者 秦江
出处 《学习月刊》 1999年第12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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