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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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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我国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为我们探讨所有制实现形式问题提供了指导原则。现在看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除了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外,股份制、合作制都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股份制可以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如果是国家、集体或其他代表公众利益的机构控股,那么,这里的股份制就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一点目前在理论界已基本形成共识。
作者 季平
出处 《学习月刊》 1999年第6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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