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10月13日,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了全国性电子签名法案,宣布电子签名的合法性,赋予电子签名的合同与手写签名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在此之前,美国国会众议院以及贸易委员会,关于电子签名都曾经通过类似的法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此次通过的该项法案,其宗旨依然是为了加强电子商务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电子签名的标准。此项法案的通过,将使得那些致力于网络交易安全的公司,如VeriSign等等,大大地受惠。
出处
《互联网周刊》
1999年第41期43-43,共1页
China Internet W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