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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媒体”何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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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被称为是继报刊、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媒介之后新兴的第四媒体,这一概念在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召开的年会上正式使用后已在国内得到广泛使用和认可。互联网以其极大丰富、形态多样、迅速及时、全球传播、自由交互的特点在信息传播领域引发了一系列根本性变革。它已不可抗拒地日益“侵入”了我们的生活、工作以及其它一切领域。对于新闻媒体来说,互联网的影响力尤其巨大。而近几年来,许多新闻媒体也都开始陆续实施从传统媒体向“第四媒体”进行探索式的战略转移。据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唐绪军提供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6月15日,国内上网报纸的种数为273种(台港澳除外),占1998年统计的全国报纸种数2053种的13.2%。其中,上网的全国性报纸共有56家,占全国性报纸总数的26.5%;上网的地区性和地方性报纸共213家,占全国此类报纸总数的11.6%。如今美联社、合众社、路透社等世界级大通讯社的声音似乎比原来小多了,而天虎网(WWW.tyfo.com)的浮出海面。
作者 何航
出处 《互联网周刊》 1999年第46期23-23,共1页 China Internet 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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