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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乡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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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法》颁发实施以来,成都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规范化程序化和积极协调处理劳动关系方面作出了可喜的成绩,为成都市的社会稳定和国企改革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改革的深入和《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大幅度增加,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也暴露出一些弱点,工作中越来越感到人手不够,力不从心。为探索出一务多方位处理劳动争议的路子,同时解决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多,人手不足的矛盾,成都市劳动局借鉴江苏省在乡镇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处的经验,展开了这项工作的试点,取得较好的成效。
作者 涂勋
机构地区 成都市劳动局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9年第2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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