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劳动就业1998年,全省职工人数为662.9万人,比1997年末减少18.7万人,其中:国有单位职工467.3万人,减少38.9万人;城镇集体单位职工111.9万人,减少19.1万人;其他单位职工83.7万人,增加39.3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截止1998年底,全省凡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代管机构,全省国有企业已建再就业服务中心6923个,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28.8万人,应建中心和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比例均达到100%。其中与中心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有15.6万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54.2%。1998年,参加全省再就业工程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达68.8万人次,比1997年增长81%。全年共有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