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某(集团)公司所属基层企业 S 厂,在1990年左右尚是年利润百万元的优秀企业。但该厂领导在随后几年的经营中,盲目强调提高销售额,有时在对新客户不了解的情况下,凭一个电话就发货,而销售人员又频繁调动,对一些长期宕在帐上的应收款,新老人员都不管。加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S 厂的效益连年滑坡,至1998年应收款总计达300万元,其中约有100万元只能做坏帐处理,其他款项回收也相当困难。1997年9月,S 厂为安排本厂富余人员,与 H 公司合作组建 F 公司,S 厂向 F 公司提供生产场地和16台机器设备,设备总净值约14万元,但这批设备转移时,S 厂却未办理任何手续。1998年4月,S 厂因资金困难,向 J
出处
《上海国资》
1999年第1期51-51,共1页
Capital 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