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自1995年5月经上海市国资委授权经营以来,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一种既不同于政府,又有别于企业的发展道路和运作模式。集团决策层将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主体,将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的主体,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作为中观经济的主体。确定了集团总公司管战略、管资产、管主要经营者这三大职能,即:以发展战略为导向,以资产经营为主要方式,以选好用好主要经营者作保证。三大主要职能的确定,强化了作为资本营运主体的集团总公司的资本营运功能,确定了"老板"角色的定位,重新设置组织机构,在管理体制上实施了事业部制,从而保证了资本的有效运营。一、强化投融资功能。
出处
《上海国资》
1999年第6期33-35,共3页
Capital 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