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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迈上历史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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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初,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法学院以国际私法学为基础的国际法学科获得了硕士学位的授予权,这是广东省继中山大学法学院之后,第二个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培养权和授予权的单位。至此,深大法学院无论是学术水平、学术地位,还是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无疑向社会展示了其非同寻常的特区学府地位。
作者 江光 戈林才
出处 《法制与经济》 1999年第1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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