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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支付存款,责任如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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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是贵刊的忠实读者。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如下法律问题,请予指教。李某于1996年8月20日从我县城关信用社借款30万元购销羊绒,期限7个月。在办理贷款时,李某用其在某县大华城市信用社的30万元存款单作质押。经我社到大华城市信用社对李某存单进行...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9年第4期42-42,共1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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