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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以物抵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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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以物抵贷应坚持来源合法抵贷物的取得来源渠道很广,但必须坚持来源的合法性,总的要求是:物的取得要合法,抵贷行为要规范,运转符合法律程序,实现的债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经济法规,抵贷物的合法来源有以下四个方面。(一)协商折价取得。贷...
作者 荣国平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9年第3期36-37,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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