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高等教育由少量"自费"试点,到"双轨并存",以至"收费制"的实施,打破了国家作为高等教育资金唯一供应者的局面,是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一项制度创新。同时,在新的经济体制下,重新评估传统高等学校教育中倡导的"社会公平"理念,必然促进我国高等学校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引入西方经济学中"人力资本理论",促使我们对"社会公平"理念进行反思。本文对人力资本理论进行深入剖析,认为国家把高等教育作为纯公共产品而作为高教投资的"独资赞助人"的不合理性。显然,高等教育的受益者很大程度上是受教育者本人,按照"成本一收益匹配"的经济学原则,受益方合理地承担高等教育成本,是正确的改革思路。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论证了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合理性。
出处
《高教与经济》
1999年第4期34-39,共6页
Higher Education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