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酒民酒徒与酒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酒为人饮,人为酒醉。酒有高、中、低度之别,饮酒者也分酒民、酒徒、酒官三类。“民”乃平民,酒民实为广大民众;“徒”则多指有劣性之人,但酒徒并非暴徒,仍是指那些恋酒、嗜酒、贪酒的寻常百姓;“酒官”则与上述两类不同。官就要管,虽是民的公仆,但行使的权力与民不同。酒官又不同于一般的官,专指那些因权力而喝酒的官。他们或因职责需要而不得不应付酒场,这不同于贪杯恋盏的酒徒;或因别人需要他们的权力而被捧为座上宾,这又不同于自斟自饮的酒民。 酒民、酒徒、酒官皆沾酒字,而喝酒无非是把一种液体倒入口里,纯属个人行为,无须他人教诲。
作者 老茂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1999年第6期45-4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