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税事拾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今年外企出口退税将实行新计算公式 自1999年1月1日起,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包括1994年1月1日以后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货物,依中国规定的退税率,并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出处 《税收征纳》 1999年第1期41-42,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