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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以上工薪所得怎样缴纳个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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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有许多人询问个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薪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解答如下。 一、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中工作的中方人员,如其工责、薪金所得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向上述人员支付工资、薪金的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均为个所税扣缴义务人,应依法代扣代缴个所税。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应以每月的全部工资。
作者 朱益民
出处 《税收征纳》 1999年第7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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