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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转让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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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县M村有山林面积500余亩(其中耕地100余亩).因国家封山育林,耕地较少,该村农业收入很低.为脱贫,镇党委经过商议,决定将该村的150亩林地转让给S市绿岛集团,转让费180万元,转让期为50年.并指定村主任与S市绿岛集团草签了“土地买卖协议”.协议草签后,该村农民认为转让土地是断了他们的生路,表示坚决反对.
作者 党志全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1999年第1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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