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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严 岂容践踏——侵害公民名誉权应予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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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装卸公司职工李某团参与赌博受到公安局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他想请公司的清洁工滕某代替自己去呆几天,滕某以“怕丑”为由推辞了,李只好自己去受罚.事情到此本该结束,偏有好事者在该公司工会侃大山时又把它抖出来,并加以改编,使之成为一则活脱脱的闹剧:李因赌博受到行政处罚,怕进拘留所挨蚊子咬,便出日工资两元请滕代替,滕答应了并到拘留所后受到公安机关负责同志的批评教育,最后是沮丧着回来的.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1999年第12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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