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私营企业主党员的经营行为,他们是应继续带头致富还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目前有许多的争论和各种各样的观点,但从总体上看是肯定和否定两种态度。笔者认为,共产党员完全可以成为私营企业主,完全可以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来从事经济活动并获取合法的权益,带头致富并不违背党的宗旨和党的先进性。恰恰相反,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的宗旨,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体现。 一、党员承办私营企业,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允许而且鼓励发展私营经济,以推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我国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状况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