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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1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会议决定,2011年4月底前,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2011年年底前,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1年第2期7-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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