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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劳动监察“约谈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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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山东省胶州市人社部门在全面推行劳动纠纷案件“先行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在办案前实行“约谈在先”制度。人社部门通知被投诉用人单位5个工作日内到劳动关系协调中心说明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1年第2期45-4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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