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假陈述行为是证券市场中一种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主体是负有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手法有:谎报、遗漏或隐瞒、误测或虚假允诺等,其侵害的客体是证券市场的信息公开制度,其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行政责任主要是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和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许可和资格;
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3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Huaiyi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