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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1942年底日本制定“对华新政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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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2年12月下旬,日本大本营和政府联席会议讨论并制定了《为完成大东亚战争对华处理根本方针》.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在政治上,同意汪伪政府对英美宣战并以各种方式强化伪政权的力量,“尽量避免于涉,极力促进它的自发活动”,“极力调整占领地区内的地方特殊性,加强国民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领导”,“交还”在华租界和“撤废”治外法权,“及时考虑对《日华基本条约》及其附属协定加以必要的修改”.(二)在经济上,以增加获取战争必需的物资为主要目标,“设法重点开发和取得占领地区内的重要物资,并积极取得重要的敌方物资”;在不影响日本对煤、铁、棉纱及粮食等主要战略物资需要的前提下,减少日本在经济上的垄断,要“利用中国方面的官民的责任心和创造精神,实现积极的对日合作”.这就是日本的“对华新政策”.这一政策于1943年初开始全面推行.
作者 张根福
出处 《历史教学(下半月)》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8期10-11,共页 History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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