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警犬工作自成立之日起就是公安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确定了其任务、方向、性质、职能,至今已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 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为“荡涤污泥浊水,保卫人民新生政权”。当时的云南军政委员会就指示:“用警犬参与搜查鸦片、吸毒械具”和“瘾君子”等公安保卫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受到当时的公安部领导的称赞和表扬,还批示支援越南,形成了第一次高潮。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即公检法处于瘫痪状态,公安机关的“笔头”“镜头”“狗头”被砸烂,警犬工作受到冲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出处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1998年第1期18-19,共2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