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其立法宗旨与法律实效显现巨大落差。究其原因不仅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有关.而且与执法人员的素质及现实生活中不合理的体制等因素有关。要使行政诉讼摆脱困境,切实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必须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该制度运行的各种阻力,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
出处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2期62-65,共4页
Journal of Bohai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