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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扣除认定法”之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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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在司法实践中,对受贿案件的处理上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习惯:无论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只要受贿人交代有为公家的花销,并拿出发票(主要是吃吃喝喝的饭费票)来证实,那么就得在其受贿总额中予以扣除(以下简称“扣除认定法”),只对剩余部分作为...
作者 杨秀章 杨冬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0期51-52,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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