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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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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悬赏广告,我国古代就很发达,如缉拿朝庭要犯等。发展到今天,种类繁多,内容奇特。其法律性质,法无明定。1994年天津市受理首例悬赏广告纠纷案。和平区法院认为,广告人的广告行为,是其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故驳回行为人李珉的诉讼请求...
作者 陈界融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2期7-10,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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