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着重阐述公有制的含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公有制只包含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量上,即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要占绝大部分份额;而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则用姓“公”姓“私”这唯一的尺度来衡量,导致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单一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四大之后,我国公有制无论在内容、形式、比重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有制不仅包含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而且还包含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优势,公有资产既要有量的优势,更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凡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都可以大胆尝试。
出处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
1998年第1期55-58,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