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2875户破产企业的调查,在破产企业中,全部清缴所欠税款的占5%,部分清缴所欠税款的占15%,所欠税款全部流失的占80%。同时,1995年和1996年全国破产企业流失消费税、增值税达14.87亿元。 造成欠税流失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干预。例如:山西之城洗涤剂厂欠缴增值税104万元,1994年该企业宣告破产时,在支付职工工资、劳保等费用后,尚余650万元,按照法定清算程序。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8年第4期37-37,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