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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法”“九十二法”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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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法不怕“抄袭”.只要不是以作伪盈利为目的,“抄袭”得越象越好.理由是:书法允许临摹,学习书法必须临摹.临摹作品可以在专业报刊发表,可以参展,甚至有国家级的“国际临书大展”.古代直至今天的书法理论中,不知是由于受到临摹风气影响还是研究领域的狭窄、难脱窠臼,东抄西凑的文章极为常见,其间有关鉴赏、技法方面的又尤为如此.比方,你读了一篇分析王羲之《兰亭序》的文章是这些内容,再读几十篇分析《兰亭序》的文章大抵还是这些内容.当然,临摹是形神兼备,分毫不差,比“克隆”还“克隆”,便是上乘(书家的意临另当别论);文章,多少是要有些改头换面的.而这一类文章,你又说不清它是否涉及到著作权问题.
作者 许少鹤
出处 《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1期60-63,共4页 Journal of Ningde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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