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是由一定的条件所决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支持、保护和发展农业的金融产物,它的生存与发展,完全是由政策性与效益性这两个固有的属性所决定和支撑的。两者相互依存,辩证统一于农业政策性金融全过程,忽视或弱化任何一方,都不成其为完全意义上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三年来的实践也一再提醒我们,对这一问题认识的早,研究的深,实践中把握的准确,整个工作就主动,政策性金融的职能作用就发挥得充分。否则,不是偏离正确的办行方向,就是为今后的发展埋下险种。因此,认真研究农业政策性金融如何实现政策性与效益性的有机统一,不仅是各级农发行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永无完结的实践问题。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8年第1期24-26,共3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