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以下分支机构于1996年底相继设立。成立后的各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县级行是以1995年底贷款余额5000万元以上设立的,因而造成不少县(区)未能设立机构。近年来,随着粮棉油收购量的不断增加,这些县(区)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而代理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这些县(区)收购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日渐突出,成为农发行亟待解决的问题,现以山西省长治市为例谈几点粗浅看法。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8年第11期32-32,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