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粮食收储企业贷款利息的及时足额收回,既是确保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重要环节,又是农发行实现保本微利经营的重要前提。怎样做好粮食收储企业收息工作,笔者就此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一、粮食政策性亏损挂帐贷款和一部分不合理占用贷款利息的及时足额收回。对于1992年3月31日以前的粮食政策性亏损挂帐贷款利息及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新的粮食亏损挂帐和一部分不合理占用贷款7月1日后的利息,由中央财政按季预拨,年终决算,多退少补。为此,农发行一是对于拨入的中央财政按季预拨的挂帐贷款及一部分不合理占用贷款利息,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8年第7期30-31,共2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