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8年第10期12-13,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