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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防洪法》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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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的水事法律,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第一部防治自然灾害方面的法律。《防洪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防洪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我国的防洪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做好防洪工作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的大局。
作者 马德全
机构地区 河南省水利厅
出处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1998年第1期5-5,共1页 Henan Water Resources &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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