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区贸易厅于1997年12月29日联合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条例》对屠宰设点的条件、检疫、检验、对私屠行为的处罚都作了具体规定。其实施后将有利于提高自治区内上市肉品质量、防止家畜疫病传播保障消费者健康、堵住屠宰税收漏洞、整顿肉类市场秩序促进屠宰工作的发展。也是加强市区家畜定点屠宰管理,保证人民吃上“放心肉”。
出处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1998年第10期10-1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