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3月,中央银行对存款准备金制度实施了重大改革,将现行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缴来一般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帐户合二为一,统称为“准备金存款”帐户,使得备付金率在实际计算中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直接用合并后的“准备金存款”帐户余额加上存放银行机构款项和库存现金作为分子,除以各项存款余额.二是按照定义中的项目和要素进行计算,按各项存款与现行法定准备金率之积来匡算,匡算结果作为“准备金存款”帐户余额的减项,其它程序不变.以此计算下来的备付金率相对较低.笔者认为,后一种算法较为准确.一是首先这种算法符合定义规定;二是符合现行有关金融法规.因为现行金融法规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就是在现阶段,法定准备金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在中国是受到严加管制的,动用准备金必须经省及省以上人行批准,其它任何机构无权直接动用.因此。
出处
《西部金融》
1998年第10期56-56,共1页
West China Finance